{{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 1092178379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7學年度上學期至109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 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 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 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有關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 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 計。
四、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 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五、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 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0年4 月26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六、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 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 服 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提供未達6小時之學生,以維護學 生參加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七、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https://se.ntpc.edu.tw/12basic/News/Newslist)最 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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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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