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特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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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特殊奧林匹克網球、羽球競賽暨網球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提供智障者全年性特殊奧運模式之運動訓練及比賽機會。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三、 協辦單位: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四、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 年11 月20 日至21 日(星期六、日)。
五、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 號)
六、 比賽種類與項目:
【全國賽】
(一) 羽球:
1. 男子、女子單打賽
2. 男子、女子雙打賽
(二) 網球:
1. 個人技術賽(Level 1)
2. 個人賽(Level 2、Level 3)
【選拔賽】
(一) 網球:個人賽(Level 4)
七、 比賽規則:採用2018 國際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審定之網球、羽球規則。
八、 參賽對象:年滿8 歲以上心智障礙者(民國103 年11 月19 日前出生者)。
九、 參賽資格:
(一) 領有新制ICF 鑑定證明屬心智障礙類者或具有各級機關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證明,均可透過所屬機關、學校、單位或各辦事處報名參加。
(二) 患有法定傳染病或精神障礙者不得報名參加。
(三) 屬於以下3 種情形,不接受報名。
1. 使用舊式身心障礙手冊
2.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日期已過期
3. 新式身心障礙證明的背面障礙類別或ICD 診斷,非屬於智能障礙
註:智能障礙類別與ICD 診斷分別屬於以下(1)或(2)則可報名
(1) 障礙類別屬於第一類且ICF 代碼是【b117】
(2) 身心障礙證明ICD 診斷為【317 318.0 318.1 318.2 319 758.0 758.9】或【F70 F71 F72 F73 F78 F79 Q90 Q90.9】或換證【06】【16】 其中一代碼均可。
十、 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並由各機關、學校、單位於中華台北特奧會網路報名系統先申請帳號,一個單位只會核准一個帳號,待核准後方可報名。所填報名參加選拔賽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選拔賽相關用途使用。
(二) 網路報名上傳之選手與隊職員照片務必為清晰之證件照(不得為生活照),另身心障 礙手冊必需含手冊正、反面且清晰並符合前述第九項參加資格(三)所述之代碼。
(三) 網路報名請從中華台北特奧會網站進入主頁,點選網路報名;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203.66.57.78/SoctRegister/WebPage/PortalSite/PortalSite_Home.aspx點選競賽報名並填寫資料。
(四) 下載並填寫活動告知同意書【附件一】
(五) 各單位取隊名必須以原單位全銜縮寫為4-6 字。如有兩隊以上,則以A、B、C…來命名。(例:高雄特教A、高雄特教B、高雄特教C) 違反大會規定的隊名命名方式,一律以退件整理。
(六) 網路報名後,將報名表印出紙本加蓋機關戳章後,連同活動告知同意書、報名費資料必須齊全,並於網路報名截止日期翌日(以郵戳為憑)之前寄出,逾期者視同報名不成功,並退件處理之。
(七) 報名費:每人300 元(含領隊、隊職員及運動員),請使用現金袋或郵政匯票(抬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務必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至競賽報名小組。
(八) 報名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 巷2 號(中華台北特奧會高雄辦事處競賽報名小組 收)
(九)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 年11 月3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受理。
(十) 報名時間:上午9 時至下午9 時止。
(十一) 聯絡人:鍾淑妃小姐 TEL:02-25989571、章正山先生:0912-172383
十一、競賽規則:詳如技術手冊(附件三、附件四)
十二、技術會議:
(一) 日期:110 年11 月20 日(星期六)上午10 時。
(二) 地點: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十三、單位報到:各參加比賽隊伍應於110 年11 月20 日上午9 時30 分於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報到。
十四、獎 勵: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獎牌,第四名至第八名頒發緞帶。
十五、申 訴:有關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賽前15 分鐘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時所發生之爭執,應於該項比賽結束後30 分鐘以內以書面提出申訴,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5,000 元。審判委員會判定申訴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作為大會經費使用。
十六、爭議判定:
(一)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二)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
十七、罰 則:
(一) 運動員有不合資格而出場比賽者,經證實即取消資格及成績。
(二) 經查報名不實者,將依規定提送主管機關議處。
十八、注意事項:
(一) 每位運動員僅可參加一個運動種類之一項競賽。
(二) 每位運動員務必著一致、整齊服裝,球拍自備。
(三) 請各單位教練務必確實填寫運動員個人能力評估成績(請參考技術手冊),使競賽分組更確實公平。
(四) 報名手續、報名費用暨資料未於指定日期完成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五) 參賽單位人員午餐、保險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所提供之保險範圍為活動期間國內旅遊平安意外責任險。保險理賠:意外身故100 萬暨意外醫療10 萬元之額度。另活動場地已投保6,000 萬元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六) 賽事大會日程表,因報名參賽人數多寡、場地安排…等因素進行調整,並於賽前一週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soct.org.tw/default.asp),請參賽單位自行下載。
(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參加活動人員請配戴口罩,報到及活動前須進行雙手消毒及體溫量測。
(八) 如發現高燒(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情狀者,本會將要求逕行就醫
並終止參加比賽。
(九) 防疫措施暨注意事項如有變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調
整。
十九、 本競賽暨選拔賽遭遇不當性騷擾申訴管道(通報處理流程詳如附件二)
申訴電話:02-25989571
申訴傳真:02-25989491
申訴信箱:chinesetaipei@soct.org.tw
服務人員:鍾淑妃副秘書長
二十、 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報部修訂後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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