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080100931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乙級技術士證之優待加分標準依其職類與招生類別之高、中及低不同相關度,加
分比率依序分別為15%、8%及4%。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111學年度起增列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者納入報名資格,得依招生簡章所
採認之證書類科報名,並得增加甄審實得總分15%或8%。
(三)因應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須依就讀學校每學年規定時間內,上傳就學期間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習歷程學校平臺,旨揭招生自111學年度起,
參採考生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之學習歷程資料,作為指定項目甄審之備審資料審查(以下稱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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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2-09
{{ $t('FEZ004')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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