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公告事項:
一、錄取名單依項次、錄取科別、姓名、學號、備註榜示。
二、錄取學生須於1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學生證(有照片之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完成報到。
三、錄取經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錄取學生及其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均不得異議。
四、未錄取及放棄錄取之學生,必須於原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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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24
{{ $t('FEZ004')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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