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次重補修開課科目為「110學年度第2、4學期不及格科目(技高暨綜高)」。
二、本次重補修辦理重要時程如下,請依時程辦理:
(一)重補修線上選課:
1.第一階段選課:7/8(五) AM 12:00~7/10(日) PM 23:59。
2.第二階段選課:7/11(一) AM 13:00~ PM 23:59。
3.第一階段選課後,7/11(一)12:00公告因選課人數不足須關課清單;第二階段選課,可就仍有開課的課程進行加選。
(二)公告開班結果:7/12(二)。
(三)重補修繳費:7/13(三)~7/14(四)15:30。
(四)公告上課名單及地點:7/19(五)。
(五)重補修上課:7/20(三)~8/23(二)。本梯次平日課程自第5節起,六日課程自第1節起。
三、教務處將依報名人數及收費情況決定開設專班、自學輔導或不開班,每學分240元。
(一)凡科目屬性為部定必修或校訂必修,選修人數達1人以上,得開班。
(二)凡科目屬性為校訂選修,選修人數達5人以上,予以開班。
(三)重修人數達15人以上者,開設專班,每學分授課6節;重修人數未達15人者,開設自學輔導班,每學分授課4節。
(四)同科目若因選課人數須編班為2班以上,由教學組調整每班師資與人數。
(五)若誤選未修習過的課程,一律退選。
四、「重補修繳費」注意事項:
(一)請先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繳費單。
(一)本次重補修繳費有兩種方式:1.台北富邦銀行臨櫃繳費;2.實體ATM、網路ATM轉帳。
(二)請同學自行確認所選課科目及繳費金額無誤後,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不再受理重補修申請。
※以上資訊,請參考附件一、110學年度第2、4學期不及格科目重補修-開班作業通知。
※選課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二、110學年度第2、4學期不及格科目重補修-選課共同注意事項0630修正。
※選課方式,請參考附件三、校務行政系統【申請重補修操作說明+查詢重補修開課及時段操作說明】。
校務行政系統Qrcode
※延修生若要申請重補修,請至教學組洽詢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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