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招生對象:新住民,係指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可者,並應於報名時同時檢附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及其許可函副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前項之相關證明文件。 (依其他法律申請居留、定居或其他非屬歸化者,或出生時即屬中華民國國籍者,均非本招生對象)
二、報名日期:112年6月23日下午2時起至112年6月29日下午4時30分止。
三、報名費繳費截止日期:112年6月30日 (下午3時前) 。
四、列印報表系統開放時間:112年6月23日下午2時起至112年6月30日下午9時止。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通訊郵寄報名資料。且限報名一學制、一學系,不得重複報名。
六、招生名額、報考資格、學系指定繳交審查資料等相關訊
{{ $t('FEZ003') }}2023-06-07
{{ $t('FEZ014') }}2023-09-01|
{{ $t('FEZ004')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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