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設備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 修正重點(附件檔中紅色字)說明摘要如下:
(一)增定第3點第7項第11款,明示參加地方科展開始,作品均需經過比對檢核。
(二)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刪除備註2.報名時應檢附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基礎核心單元3年內至少3小時之修課時數證明。
(三)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增修備註3.所薦送作品於報名後,均將進行作品比對檢核;備註5.提供參展師生修習學術倫理資源,加強推廣提供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學習多
元管道。填表增修,「本人已了解研究倫理的要義,且本參展作品係由作者親自製作,未仿製、抄襲其他研究成果」。
二、 科教館無償提供「科展研究倫理系列影片」予學校師生學習使用,可於臺灣網路科教館「科展學習區」
(https://www.ntsec.edu.tw/article/detail.aspx?a=6824)、教育雲「教育媒體影音」平臺(https://video.cloud.edu.tw/video/)、
「Edu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等線上觀看。
三、 另為加強及提供科展師生重視實驗安全防護及正確使用化藥品,由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及教育部協助提供相關線上查詢及學習資源,業於臺灣網路科教館科展
學習區建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區」,請貴校周知所屬師生進行科展研究前,應自主查詢相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正確使用資訊,以保護校園師生研究安全。
備註:以上請參賽師生儘早因應,鼓勵依說明二之學習連結,儘早完成「科展研究倫理」之相關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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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25
{{ $t('FEZ014')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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