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4日臺教技(一)字第1122302144號函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2年8月7日技專校院招策字第 1120000315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起旨揭入學招生採計之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科目, 依產業人才培育重點由各系科(組)、學程自由選採,並明訂於招生簡章。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一)一般組「一般生」第一階段篩選方式:
1、取消總級分篩選,並以分科篩選之「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
2、同級分超額篩選:依各校甄選辦法所勾選科目之級分總和,勾選科目至少(含)4項,且可為篩選倍率外之其他統測科目。
(二)第二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
1、統測科目由各校系科(組)、學程選採自訂,至多採計4科,並取消各科目權重下限。
2、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須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
(三)「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1、修正本項採計名稱。(四技二專技優甄審併同修正)
2、在符合上傳件數上限下,可上傳專題實作、亦可上傳實習科目、也可二者皆上傳。
3、本項採計成績占總成績比率至少為10%。
4、本項採計件數上限,由6件下修為3件,由各校系科 (組)、學程依規範自訂,並明訂於甄選辦法。
三、113學年度賡續辦理教育部推動之「資安學研人才培育計畫」,符合資安人才外加名額招生校系科(組)、學程,於 「一般組」該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名稱之後加註「資安人才」辦理招生。
四、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2年12月7日起於本招生官網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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