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分發序名單內之學生應依簡章規定於113年6月18日(星期二)09:00~10:00至本校指定地點辦理登記,再於10:00起依分發序進行撕榜、報到作業。未按時完成登記者,不得參加撕榜、報到作業。
二、本校指定地點:大同樓3F活動中心(務必10:00前進入會場,非到達校門)。
三、依簡章規定,參加登記、撕榜、報到者,應檢附以下證明:
(一)畢(修)業證書或「報到切結書」(詳見簡章附表三)。
(二)另依登記者身分不同,檢附以下證明供查驗:
1.學生本人親自辦理登記:應持學生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學生證、在學證明或其他官方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
2.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辦理登記:應持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等官方核發可證明家長(或監護人)與學生關係之身分證明文件)。
3.委託其他親友辦理登記:應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填寫委託書(詳見簡章附表四),並持學生、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三)考量場地大小有限,指定場地內僅能1位考生與1位陪同家長入場。
四、報名學生或家長對公告分發序結果有疑義時,得於1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由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分發序結果複查申請書」(詳見簡章附表二),以限時掛號或快遞至本校辦理。
五、注意事項:學校不會主動電話聯絡學生詢問個資相關問題,若家長或學生接到自稱是學校「學長姊」或人員等來電,請多加留意並確認其處室,上本校網查詢分機回電再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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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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