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設備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一、旨揭公益學習活動辦理日期為即日起至本(113)年11月30日止,適用對象為:(一)非山非市及偏遠地區域之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校學生。(二)政府立案
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社會福利團體與相關單位其所屬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
二、倘貴校有意願申請,請先行填復以下資料,並以E-mail寄至科工館信箱:elaine@mail.nstm.gov.tw,或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活動計畫申請表。
(二)學生參訪名冊。
(三)寄送動手做材料包信封封面及團體參觀前測調查表。
(四)倘以社會福利團體名義申請本計畫者,除上述文件(申請表、學生參訪名冊、寄送動手做材料包信封封面及團體參觀前測調查表等)外,需再檢附申請單位立案證
書、組織章程等文件影本各1份,以資證明。
三、該館於收到申請資料後,隨到隨審,並依申請資料完整性及順序核定,經費有限,用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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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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