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142200091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鼓勵大專校院設立原住民專班,係為充分保障原住 民學生之就學權益,並回應原住民族人才培育政策,期透 過專班形式提供原住民學生有別於一般系所之教育環境, 除強化原住民學生就業職能外,並以文化傳承為取向,學 校即部落為其內涵,期許原住民專班學生在學系課程外, 亦能接受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教育。
三、教育部依據原住民相關法規,並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以 下簡稱原民會)提出之人才培育領域類別建議,鼓勵各校 衡酌學校資源狀況、區域特性,踴躍開設符合原鄉需求及 部落發展之原住民專班、引導大學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專 任教師、透過高教深耕經費補助大專原資中心聘請專責人力等措施,提供更貼近原住民學生需求之服務,確保大專 校院原住民專班品質及原住民人才培育面向符合原民會政 策。
四、有關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原住民專班資訊業更新於教育部原 力網網站(網址為:https://indigenous.moe.gov.tw /),其中學士班計有一般大學20專班及技專校院4專班, 請貴校提供原住民學生升學參考;相關招生資訊,請逕洽 各大專校院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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