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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公告訊息

行政院修正「工友管理要點」第7點、第11點、第16點及第4點附件1,除第11點及第4點附件1自115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4年11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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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工友管理要點」第7點、第11點、第16點及第4點附件1,除第11點及第4點附件1自115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4年11月21日生效,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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