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學務處訓育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名額:依本校畢業班班級數21班三分之一,採無條件進位,可提報7名。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技藝類(含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等)或品德類(含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或其他等)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不屬市長奬第1類受獎學生者(各班學業成績第1名)。
(三)經改過銷過後無懲處紀錄者。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備妥相關備審資料後彙編成冊,至少需包含下列表件並依序排列送件:
(二)至少經本校教師1位推薦,於申請表推薦人處簽名或用印。
(三)備審資料備妥後,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繳至學務處櫃檯,逾期恕不受理。
(四)辦理時程:2/20(一)~4/14(五)至學務處提出申請繳交資料
4/26(三)召開第2次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會議
5/12(五)獲獎學生再有懲處紀錄取消資格並由候補名單遞補
5/23(二)前獲獎名單回報教育局
6/10(六)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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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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