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學務處生輔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2788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 14日(星期五);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4年9月15日 (星期一)止,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建議各校優 先採取本提案方式,以利瞭解學生提案內容)。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 會權責議題者,由各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 者,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聯繫窗口:許先生, 電話:04-3706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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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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