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 會風氣有
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
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其餘內容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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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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