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租青年展望基金會115年3月23日(115)和基字第20260323005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辦理方式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有體育班或運動代表隊之高中職學校,且人數至少15人。
(二)辦理方式:由申請學校提供場地辦理講座,每場次約3小時,參與人數約15至30人。
(三)辦理時間;114學年度平日或假日;由基金會與學校協調安排辦理時段。
(四)辦理地點:於各申請學校之校內場地辦理。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三、各校倘有疑義,請逕洽基金會聯絡人李小姐(電話:02-8752-6388分機75911,電子信箱:ZemyLi@chailease.com.tw)。
四、請參閱附件,鼓勵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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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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