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1)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請依據申請辦法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0月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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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26
{{ $t('FEZ004') }}2021-10-04|
{{ $t('FEZ005')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