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桃園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寄送(以郵戳為憑) 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111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四、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五、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03') }}2022-08-22
{{ $t('FEZ004')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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