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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獎助學金

內政部移民署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勵)助學金(112/3/10前)-學校彙整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3日北市教國字第111010062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內政部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申請對象:
    (一)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優秀獎勵金、優秀獎學金(前學期學業成績90分以上、無重大懲處)清寒助學金(前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無重大懲處、具低收及中低收入證明)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等三大類組。
    (三)109或110學年度申請並獲本類別獎勵金者,於 111學年度再申請者,不得重複以109及110學年度同樣之獲獎成績舉列申辦,重複者取消獲獎資格。

四、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03') }} 2022-11-03

{{ $t('FEZ004') }}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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