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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獎助學金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技職培訓獎助學金(112/9/10前)-學生自提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申請資格:(1)低收證明、(2)中低收證明、(3)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4)特殊境遇家庭公文或 (5)師長家境說明函等證文件。
   ※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學金者,本會將依申請補助者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二、申請培育方法
申請之學生操行成績甲等 (或80分)以上 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 ,依下列條件擇一申請技職獎學金、技職助學金或拔尖獎學金,相關證明不得重複申請運用:
  (一)技職獎學金:申請人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具當年度核發之技術士證, 擇優錄取。
  (二)技職助學金:申請人學年總平均未達80分以上,但專業科目的實習成績業科目的實習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具當年度核發之技術士證擇優錄取。
  (三)拔尖獎學金:申請人學年總平均達70分以上,依申請近兩年內競賽、證照成績表現,擇優錄取順序如下:
    1. 國際性:競賽成績獲相關優勝名次或具備正(備)取手資格者。
    2. 全國性:
      (1)全國性技藝 、技能競賽, 獲前五名名次 (依名次排序)。
      (2)領有相關甲級、乙或當於以上之單一技術士證者 (依專業相關程度排序 )。
      (3)專業能力測驗證照(書)等,依相關參考指標達高階級以上者。



{{ $t('FEZ003') }} 2023-06-02

{{ $t('FEZ004') }}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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