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 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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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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