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獎助名額與金額:每校10名。
二、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陸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
1.經本會邀請之台北市各公私立大專、高中(職)等院校所推薦之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含一年級新生)。
2.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績78分以上及操性成績80分以上(或表現良好等)。不得有任何一科成績不及格。
3.符合清寒標準或有導師推薦者。
4.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優先。
四、申請資料:
1.前一學期學校成績單(成績單須經學校核章)及獎懲紀錄表(請洽學務處申請) 。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乙份。
3.清寒證明(如無清寒證明,可以開立導師推薦函替代)。
4.本基金會申請表(請務必填寫完整;資料不全者,將撤銷資格) 。(如附件)
五、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10月5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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