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性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止,從中擇優審核出100名品學兼優的學生。
三、申請檢附文件:
(1)申請表(請參閱附加檔案)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低收入戶卡影本。
三、詳細資訊,請依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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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08
{{ $t('FEZ004')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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