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獎助對象:凡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具樂觀積極、奮發向上之精神,家境清寒且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並於該校內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皆可申請。
二、獎助名額與金額:獎助高中職學生20人(原住民學生1人為保障名額),每人頒贈獎助學金新台幣陸仟元整,以及榮譽證書乙紙。(各校推薦以4人為上限)
三、檢具以下資料:
1. 申請書2份(紙本一份、上指定網頁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Ny0X7n下各傳送一份) 。
2. 舊生繳交111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影本1份( 包含學業成績及德行評量 ),新生免繳。
3. 學生證影本 。
4. 家境清寒證明 (政府單位或村里長證明)。
5. 戶口名簿影印本。
6. 其他(自薦信或推薦信……)。
四、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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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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