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10月18日府教學字第112024386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作業要點概述如下:
(一)獎助對象:具有臺灣正式學籍就讀公私立高中職之南投縣籍學生,且須至少就讀1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學生及在職專班生不可申請。
(二)申請期限:以112年11月30日前及113年4月30日前為原則 ,申請案須經校內初審推薦後檢附申請資料,逕行函報南投縣國際教育資源中心(營北國中)進行申請。
三、本案相關疑義請洽南投縣政府承辦人黃輔導員,電話: (049)222-2106分機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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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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