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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獎助學金

內政部移民署「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14/3/14前)-學校彙整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1125日移署移字第11301397482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內政部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申請對象:
    ()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優秀獎勵金、優秀獎學金(前學期學業成績90分以上、無重大懲處)清寒助學金(前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無重大懲處、具低收及中低收入證明)等四大類組。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等三大類組。
    ()111112學年度申請並獲本類別獎勵金者,於 113學年度再申請者,不得重複以111112學年度同樣之獲獎成績舉列申辦,重複者取消獲獎資格

四、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221日(星期五)起至114314(星期五)下午430分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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