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即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於申請期間內逕行網更改,惟提交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資料不齊者將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申請人持申請書(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前學年度成績證明書一份(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紀錄)。
(3)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3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3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4)證明文件:
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附當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文件。
乙、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丙、申請傑出才藝者須附傑出才藝成績證明(獎狀影本)。
2、本局預定於114年4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函請就讀學校轉知學生。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3、有關獎學金之頒發,將於頒獎典禮現場發放。
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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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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