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1月29日北市教國字第1130154447號函續辦。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鼓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特殊優秀學生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四、請依據申請文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起至1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12') }}
{{ $t('FEZ003') }}2025-02-10
{{ $t('FEZ004') }}2025-02-11|
{{ $t('FEZ00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