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0308號函及「教育部提供外國學生及香港澳門學生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外國學生: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17條第1項核定之計畫招收,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但不包括國中階段已在臺就讀之外國學生。另申請對象不包括僑生。
(二)香港澳門學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讀辦法」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三、獎學金項目:
(一)入學獎學金:學生入學第一學期,每人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二)學期獎學金:自第二學期起,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至三年級第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格,且功過相抵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每人每學期1萬元。
四、相關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獎學金要點。
五、請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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