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獎學金金額: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二、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三、申請方法請參閱附件(申請說明)。
四、請依據申請說明,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確認有否申請過其他獎學金,才算完成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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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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