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自114年5月1日起增設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
三、獎勵對象及資格: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但不含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四、申請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五、請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文件,於1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t('FEZ003')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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