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臺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受理收件日期:自114年8月4日至114年9月12日止,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線上或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相關詳細資訊及所須檢附之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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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5-15
{{ $t('FEZ004')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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