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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獎助學金

彰化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114/10/3前)-學校彙整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

  1. 申請書1份。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3. 自強證明(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1份。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

三、本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

四、如對本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府承辦人詢問(電話:04-7531815)。

五、請依據附件之說明,檢具申請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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