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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獎助學金

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113/11/7前)-學校彙整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 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 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 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 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各項獎學金實施要點。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前學年度成績證明書1份(應有未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紀錄)。

      (三) 新式戶口名簿(含記事)影本1份,或114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

      (四)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請附當年度有效期限至12月31日之證明文件。

      (五) 身心障礙學生應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四、上述申請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

五、請於114年11月7日16:30前持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六、注意事項:

      (一) 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

      (二) 已領有其他相同金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 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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