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申請資格︰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藝術、體育、技職類清寒在校生或30歲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
三、成績要求及檢附資料︰
(一)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高中職一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 一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二)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三)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等經濟證明文件。
(四)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五)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申請資料短缺或逾期者皆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概不退件。
四、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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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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