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該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5年2月24日至115年3月25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分機119)。
三、115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亦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下載。
{{ $t('FEZ012') }}
{{ $t('FEZ003') }} 2026-02-23
{{ $t('FEZ004') }} 2026-02-23|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