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獎學金金額: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二、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二)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三)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三、申請方法請參閱附件(申請說明)。
四、請依據申請說明,於1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至教務處註冊組確認有否申請過其他獎學金,才算完成線上申請。
五、如對該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551-5211,轉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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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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