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請有意願推薦所屬參與本甄選活動者,請依評選表格式填列並準備相關佐證資料(以雙面印刷合計300頁為限),經推薦單位審核後於即日起至110年3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備文將評選表及書面資料寄(送)達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不以郵戳為憑),為利評審作業,逾期恕不受理;獲獎者將另行公告。
二、實施計畫暨評選表與103-109年度學校申請獎項一覽表等電子檔已公告於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family.gov.taipei/)「最新消息」,請自行參閱與下載使用。
詳細資料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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