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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本市公私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積極投入資訊科技、科技輔助教學與學校行政發展,本局訂於111年7月委請本市立士林國民中學承辦旨揭活動,評選本市資訊科技教育應用優秀人才,樹立典範學校團隊。
二、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及參與教師: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及正式教師。
(二)報名類別:設置「教學類」資訊科技教學組、一般科目教學組及「行政類」3大組別,教師得以個人或團隊(每3人至6人一組,得跨校組隊)參與,另於「行政類」項下設置推薦名額,開放各校推薦積極協助學校執行資訊行政業務(如資安管理填報、多元彈性教學等)之資訊行政人員參與。
(三)活動流程
1、線上報名:請有意參與教師自111年7月1日(星期五)至9月5日(星期一)於本市科技教育網(網址:https://techpro.tp.edu.tw/)進行線上報名,並繳交資訊科技教育應用事蹟成果報告等報名資料。
2、初審:111年9月6日(星期二)至10月21日(星期五)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進行書面審查,並依參選者事蹟創新程度、設計、策略及歷程、資訊設備及數位資源整合規劃、具體成效等,擇優錄取複審晉級名冊;倘參選教師曾獲本局111年「臺北酷課雲師資增能」認證,獲曾參與「學生自備載具到校(BYOD)計畫」,評審階段將於「具體成效」一項酌予加分。
3、複審:請晉級複審教師線上繳交成果簡報,並於111年11月4日(星期五)至士林國中參與複審,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聽取晉級者成果簡報並進行詢答,擇優錄取各組別獲獎名單。
4、頒獎典禮:111年12月擇日辦理。
(四)活動獎勵
1、本活動「教學類」資訊科技教學組、一般科目教學組及「行政類」3大類別,分設個人組及團體組,特優2人(組)、優等3人(組)及優良5人(組),另「行政類」推薦名額至多5人。
2、各類別個人組特優、優良及優等者,每人分別核予獎狀、獎金及行政獎勵:新臺幣(下同)8,000元並記功二次、5000元並記功一次,及2,000元並記功一次。
3、各類別團體組特優、優良及優等者,每組分別核予獎狀、獎金及行政獎勵,獎金額度分別為:2萬元、1萬5,000元及1萬元,行政獎勵:獲獎隊伍最高每組記功一次1人、嘉獎二次2人及嘉獎一次3人。
4、推薦獎核予獎狀、獎牌及每人嘉獎二次。
5、獲獎教師(隊伍)將受邀至本局智慧教育教師研習、成果發表、展覽等活動,或加入本市智慧教育輔導小組,協助資訊教育經驗分享及推廣,擴大理念傳承及典範研習;特優者將依疫情發展及本局次年預算情形,安排出國參訪或核予其他獎勵。
三、檢附「臺北市111年度百大菁英資訊科技應用人才教育獎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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