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園藝科
{{ $t('FEZ002') }}園藝科|
一、修業年限:日間部未逾5年。
二、德行評量: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3大過者。
三、部定科目:應全部修足且85%以上學分須及格(小數點無條件進位至個位數)。
四、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個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個學分及格,含實習科目至少45個學分以上及格。
五、畢業總學分數:符合上述條件及不得少於160個學分者發給【畢業證書】;另已修畢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未達120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成績證明書】。
{{ $t('FEZ003')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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