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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會計室公告彙整

有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基金)採行電子化核銷作業應 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110年8月23日) ,已置放於「臺北市友善經費報支專區」供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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