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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各處室公告彙整

宣導「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事宜。

{{ $t('FEZ001') }} 學務處生輔組

{{ $t('FEZ002') }} 學務處|

高級中等學校身心調適假自113學年度開始實施,「身心調適假」假別名稱,增修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 法」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並回 溯自113年8月1日施行。

教育部為協助學生重視心理健康及覺察自己情緒,於短期 心理不適時,能有效平衡身心狀況,特訂定旨揭注意事 項,俾利配合上開法規修正預為因應處。



{{ $t('FEZ003') }} 2024-08-29

{{ $t('FEZ004')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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