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各處室公告彙整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配合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 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檢送「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 點問答集」,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四,併請依 說明二、三配合辦理,請查照。

{{ $t('FEZ002') }} 會計室|



{{ $t('FEZ003') }} 2025-01-07

{{ $t('FEZ004') }} 2025-01-07|

{{ $t('FEZ005')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