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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處室公告彙整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度展覽廳檔期」管理要點及使用申請表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5月20日藝視字第1140200136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該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
三、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該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並註明「115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四、若有疑問,請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五、請參閱附件,鼓勵踴躍參加。



{{ $t('FEZ003') }} 2025-05-23

{{ $t('FEZ014') }}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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