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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各處室公告彙整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有關「課堂使用影視作品採用正版授權來源」一案

{{ $t('FEZ002') }} 圖書館|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63678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影視創作者權益,並協助師生建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正版內容之觀念,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師,於課堂教學如有使用影視作品需求,應採用合法授權資源,並避免使用盜版、側錄、未授權上傳或來源不明之內容,以防衍生著作權侵害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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