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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防災宣導公告

【爆竹煙火宣導】春節將屆,為防止引發火災等公共安全意外事故,有關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事項,詳如說明

{{ $t('FEZ002') }} 總務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7日北市教安字第1143031161號函辦理。

二、請勿於校園內施放爆竹煙火;另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已禁止本市河濱公園施放爆竹煙火。

三、有關兒童(未滿12歲)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行陪同。」;另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空類(如空中美人)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

四、「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已規範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請以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代傳統爆竹燃放,爆竹燃放音效可至本府消防局網站 https://reurl.cc/M6MK14下載使用。

五、檢送本府消防局爆竹煙火宣導摺頁1份供參(摺頁下載處: https://reurl.cc/b3NK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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