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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局為甄選114年本市「國際姐妹市青年大使」,請貴校鼓勵一年級具流利英文說寫能力學生報名參加,並於114 年3月5日前檢附應備文件函報市立松山工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議會(以下稱市議會)113年1月6日議公字第11418000090號函(附件1)辦理。
二、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市、拉托維亞國里加市、波蘭國華 沙市與本市每年暑假期間均選派高中(職)學生擔任青年 大使交換訪問,以開拓青年學習領域,建立其寬廣的國際 觀,並增進雙方文化交流。
三、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具英文 說寫能力學生。
(二)交流日期:
1、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114年6月20日至114年7月10日來 臺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暫訂為114 年7月10日至30日。
2、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暫定114年6月28日至114年7月15 日來臺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之交流日期暫訂為114年7月18日至114年8月5日。為配合班機,日期如有調整,會另行通知。
(三)交流費用:
1、姐妹市青年大使在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 動等支出,均由本市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及安排;本市青年大使在該國訪問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 等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2、由市議會支付本市青年大使赴互訪城市之經濟艙來回機票,機票出票後,衍生之票務費用,由家長負擔。
(四)交流名額:
1、鳳凰城2名、里加1名及華沙2名,共計甄選正取5名, 備取3名。
2、如國外姊妹市無法選出足額青年大使,與該市交流之青年大使名額亦相對減少。如有增加,則依備取順序遞補為正取。
3、國外青年大使臨時取消來臺,已錄取本市青年大使之學生可保留資格至次年。
四、報名資訊:請貴校協助於114年3月5日(星期三)前推薦有意參加本活動之學生,請詳閱報名學生注意事項,並檢附應備文件函送承辦學校松山工農續辦甄選事宜。相關事項
說明如下:
(一)甄選日期:預訂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假市立松山工農辦理面談甄選。
(二)學校推薦之高一學生,應以品行優良、英文流利、身心 健康為原則。每校推薦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
(三)推薦學生無法指定出訪城市,甄選錄取名單將交由市議 會辦理後續事宜,因本交流案可能會接待異性青年,本市學生接待之姊妹市青年大使須俟市議會詢問家長意願後才確認公布。
(四)經甄選擔任本市青年大使之學生,若辦理簽證及接待等相關事宜時,請學校給予該生公假及必要之協助。
五、報名學生注意事項:
(一)須檢具青年大使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單及家長同意書等正本,無家長簽名同意者,視同無效。
(二)須先徵得家長同意,並請其事先了解本活動性質及責任,青年大使,非有正當理由臨時退出者,致本活動經費支出增加,由家長負責賠償增加之支出。
(三)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市議會函。
六、青年大使於回國後一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心得報告及登機證。
七、檢附市議會函文、青年大使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 家長同意書及活動心得表格各1份。
八、本案交流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北市議會聯絡人謝碧珠小姐,聯絡電話02-27297708轉1211。
九、報名送件相關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雙語辦公室郭育如教學顧問,連絡電話02-87855873轉19。
十、收件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圖書館資訊組陳衍霖組長,連絡電話02-27226616轉791。
十一、擔任本市青年大使之學生,辦理簽證需請假時,學校應給予公假及必要之協助,並協助姊妹市青年大使來臺期間之接待事宜,如旁聽、參加課外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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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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