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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各處室公告彙整

松山工農114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實施計畫_(公告版)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1222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124138號函「臺北市各級學校114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選拔應屆畢業生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且有具體事蹟者,予以獎勵,並代表本校接受市長表揚,以激勵學生榮譽感。

三、名額:依本校畢業班班級數21班三分之一,採無條件進位,可提報7名。

四、申請資格: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技藝類(含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等)或品德類(含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或其他等)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不屬市長奬第1類受獎學生者(各班學業成績第1名)。

()經改過銷過後無懲處紀錄者。

五、申請流程:

()申請人備妥相關備審資料後彙編成冊,至少需包含下列表件並依序排列送件:

  1. 申請表(如附件1

  2. 5學期成績證明(請至教務處申請)。

  3. 在學期間獎懲紀錄(請至學務處申請)

  4. 績優表現項目表、績優項目參考表(如附件23

  5. 其他各項佐證資料(如附件4品德類師長推薦函)

()至少經本校教師1位推薦,於申請表推薦人處簽名或用印。

()備審資料備妥後,於115410(星期五)前繳至學務處櫃檯,逾期恕不受理。

()辦理時程:2/23()~4/10()至學務處提出申請繳交資料

4/23()召開第2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審查會議

5/8()獲獎學生再有懲處紀錄取消資格並由候補名單遞補

5/15()前獲獎名單回報教育局

5/31()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

()申請人如欲申請兩類別,需分開填寫申請表及相關備審資料送件。



{{ $t('FEZ003') }} 2026-01-14

{{ $t('FEZ014') }} 2026-04-10|

{{ $t('FEZ004') }}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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